因為讀過「自私的基因」後迷上動物行為學理論,書本的作者Richard Dawkins另一本影響深遠的著作,便是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
「自私的基因」所持的觀念,解釋了現代行為生態學中的理論。
動物的行為表現,為的是增加引致該行為的基因生存的機會,而動物的個體只是負載基因的工具。
由此,演化的層次在於基因,而不是動物個體,也不是動物種群。
每個基因都希望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因為等位基因之間、不同基因之間都存在著競爭;
但基因還得靠個體才能繁衍下去,於是「合作」也是其中一種行為的模式。
動物界中千奇百怪的行為表現,深入分析之下,原來便是「自私的基因」背後的力量。
這是個了不起的觀念,而「延伸的表現型」更加深化這一觀念,甚至把之擴充,應用至個體以外的行為表現。
我没有時間安靜的坐下一整天看書,因此早已習慣了把書隨身攜帶,坐車時數頁數頁的看。
近年很多書,包括達爾文的進化論,都是這樣完成。
我用了幾乎一年的時間完成了「延伸的表現型」,其一是作者用的英文不淺,和一般科學文章簡單直接的風格有點不同;另外便是背後的理論,經常得重覆看完再看,思考一番,才能明白箇中意思。還好,最後也完成了。
書中指出,基因控制的只是蛋白質的製成,其他所有生物的表徵,包括物理性的、化學性的,以至行為,都不是基因直接的產物;
但科學家早已習慣了把生物的特徵當成由基因直接影響:眼珠的顏色、毛髮的長度、身體的比例...
好了,行為學家後來明白了動物行為也是基因的表現型,似乎個體的全部便由自身的基因決定。
真的嗎?
記著只有蛋白質是直接由基因控制,一種蛋白質可以影響另一種化學物質在身體的水平,從而影響以後一連串的生化反應;
在某一動物體內,最後這一連串的反應影響了皮膚中色素的濃度;
在不同環境中,不同的色素濃度有不同的生存機會;碰巧周圍環境改變,令得深色素容易被天敵發覺,於是動物的行為也慢慢的變得晝伏夜出,
這一連串的改變涉及大量中間的過程,由分子至細胞至組織至行為,所以科學家們慣常的做法只是方便人類的觀察和分類,基因表現的並不只如肉眼所見。
引申下去,我們觀察到動物的行為若是由基因控制,而行為本身在基因來說已是多層中間過程後的產物,我們没有理由相信基因不可以控制個體以外的環境去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
書中提了很多例子,最開始用動物建的巢做比喻,若基因控制了行為,而控制了動物選建巢的顏色,顏色便是基因的延伸表現型。
後來,另一例子指出,蝸牛體內有寄生蟲,兩者同樣希望蝸牛生存:對寄生蟲而言,牠需要宿主為自己提供生長的地方,把寄生蟲基因傳開,但蝸牛的基因卻只關心把自己的基因傳開;
蝸牛會控制自己的硬殼不會過厚或過薄,過薄令保護不足,但過厚會令投放於生殖(即基因傳播的機會)減少;
但寄生蟲只關心寄生蟲自已基因的生存,蝸生是否能繁殖對牠來說無關痛癢,假設寄生蟲基因能分泌物質影響蝸牛的硬殼厚度,對寄生蟲來說,厚殼代表蝸牛可生存,即使犠牲蝸牛的繁殖機會也不打緊,因那影響的是蝸牛的基因,所以被寄生蟲感染的蝸牛便會較其他蝸牛有較厚的殼。
把這個觀念推開,基因控制的是包括個體以外圍繞自己的範圍,可以是個體內的分子、個體的表徵、個體的行為,以至個體以外其他個體以至不同物種的行為;
這樣的表現型,延伸至我們平時所常的個體以外,更加的展現了生物個體只是基因的工具。
這是很令人驚訝但又言之成理的觀點,我感到一種如何把舊有理論以另一角度重新審視後,得出新發現的震撼。
没有理由相信不同個體的基因之間不能互相影響,而這個觀點便正正說明了這一點。
當然,我只是剛看完這一本書,這是寫在1982年的書,未知科學界如何以實驗證明這一學說,有時間我得再看看動物學家如何證明此一理論;
雖然我知批評作者的人不少,特別是他無神論的觀點;
但在我來看,這是言之成理的推測。
我知行為生態學和進化的理論是十分冷門的範疇,但我真的強力推介「自私的基因」,那是把複雜的理論大眾化的極好典範。
了解生物行為,是了解自然的其中一環;若對自己所處環境不為所動,並不值得擁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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